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發水票」涉誇大數目 誤導買家

「發水票」涉誇大數目 誤導買家

銷監局表明 倘違規立案跟進

新盤「票王」接連誕生,但箇中充斥水份票,當入票量以幾何級數急升時,會形成氣氛熱烈的假象,令準買家誤解。銷監局表明,若發展商誇大入票數目,以製造氣氛,當局會立案跟進。

準買家為增加中籤機會,在開賣前遞交購樓意向表時,都會盡量大手入票,即使只有意選購1伙,都會用盡每人入票量的上限。當其中1張票被抽中揀樓後,其餘本票大多數會退回,但就成為開賣之前,整個認購過程的多餘水份,業界稱為「發水票」。發展商已設入票上限雖然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早前建議發展商為準買家設入票量上限,以減低水份,但事實上現時多個以此形式發售的新盤,發展商都已經設有每名準買家的入票上限,似乎入票上限其實無助阻止「發水」。

更何況「發水票」的來源其實絕不止個人入票量(另見文——「當局難杜絕 恐損自由市場原則」),入票上限並非問題的癥結。同時,大部分發展商都習慣在一輪銷售截止入票時,公布該輪入票數量,而近幾個月新盤的入票量就愈來愈高,動輒幾千票,「票王」一個接一個,但當中「發水票」佔的比重就不得而知。準買家可能會被票數影響,再大手入票增加中籤機會,引發「雪球效應」,水票問題愈演愈烈。

對於近期新盤「發水票」情況嚴重,銷監局指,發展商根據條例雖然有權在提供價單後公布查詢、登記及入票數字,不過有關數字應與事實相符,假如發展商或相關人士,刻意誇大入票數目,以製造氣氛,當局會立案跟進。同時,銷監局又補充指,若果是由代理「墊支入票」,則屬於地產代理監管局公布的執業守則的禁止行為,如果代理違反有可能被地監局紀律處分。代理指已是慣常做法有不願透露姓名的發展商表示,由於市場已習慣將入票量增加至該盤的入票上限,每次入票都有水份,在內部評估客量時,一般會以該輪推售的單位數量4至5倍作為票數的參考準則,假如發水量充足,才有把握將該輪單位沽清,但也承認這種評估始終不夠準確。

美聯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指,代理角色本來不希望有「發水票」,但為提高買家中籤機會,多入幾票也無可避免,現在已經是慣常做法,而且只是依照發展商提供的銷售安排進行。布氏又謂,作為地產代理,每間公司都會記錄發水入票的客量作內部參考,但不準確,真實客量仍要等準買家到場報到時才可掌握得到。

中原亞太區總裁(住宅)陳永傑認為,每次有新盤發售時,所牽動的本票數量太多,即使明知有水份,但受新例所限,代理不應對樓盤的客量作事前評估,就算評估後也不應公布,否則便可能違反一手新例,而事實上,發水票會令不少中小型代理行難以調配人手,結果應付不來。總括而言,近期多個新盤收票氣氛熱烈,動輒超額認購數十倍,當中水份票比例甚高,準買家不宜過分信賴票數而作出入市或退市的決定,應該按個人實質需求及能力作出置業決定。(系列二之二.完)撰文:呂勁康 系列名:一手新例餘波系列

經濟日報

22 Jan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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