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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監局新招規管代理推廣一手樓
議員指未必可發揮作用
房產
有見年初西半山新盤THE ICON引發市場關注代理銷售一手樓盤的情況,地產代理監管局宣布發出一份新的執業通告,涉及七個範疇,下月1日起生效;通告內容主要包括要求代理行推廣非預售樓花同意方案項目前,須建議發展商依例提供樓書,代理進行任何一手銷售時的宣傳物品須獲發展商書面批覆等,倘違反守則或被撤銷牌照。
地監局去年5月曾更新和發出三份有關代理進行一手銷售的執業通告,地監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主席梁永祥表示,已大致達到目標,惟有見年初發生THE ICON事件,局方決定更新去年通告部分內容,新通告將取代去年發出的其中一份通告。
宣傳品須獲發展商批覆
THE ICON事件中,項目曾被指未有派發樓書,只有由代理提供的宣傳單張,最新通告針對有關情況,列明代理在銷售非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下的項目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建議發展商依照相關的條例等發出樓書;另外,所有關於一手銷售的宣傳物品,以往只要求代理在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下核實文件的準確性,新守則下除需要核實外,代理並須獲得發展商就資料準確性作明確的書面批覆。
對於建議發展商發出樓書,梁永祥表示,代理只須曾書面建議便已達到局方的要求,至於發展商最終即使沒有編製樓書,代理亦不屬違規。
地監局規管及法律總監劉淑棻認為,是次引入的「新招」,將收緊和清晰化局方對從業員的要求。
梁永祥指出,在新指引生效後,地監局主要在接獲投訴後,就有關個案作出裁決等,同時保持現存的巡查行動,做法行之有效。他強調,地監局不享受撤銷代理的牌照,惟視個案的嚴重性,並在有需要時,局方絕不會「手軟」。
地監局上月底曾與業界和主要代理行會面徵詢就新通告的意見,昨午亦與六家主要負責一手樓盤銷售的代理行和八個業界商會代表會面,稍後並將舉行持續專業進修講座,協助業界了解指引內容。
增文書工作或不利中小型行
中原地產住宅部亞太區董事總經理陳永傑表示,依循新招可能增加文書工作和程序,惟難度不大,亦相關發展商將批覆宣傳資料,但由於所有宣傳資料須發展商書面批覆,他相信,未來代理就樓盤的宣傳廣告和單張不免會減少,發展商亦可能只集中委託四家主要代理行推售項目,或增加中小型代理行的壓力。
美聯集團(1200)執行董事兼集團住宅部行政總裁陳坤興認為,由於未來六個月預料屬新盤推售高峰期,新指引屬「及時雨」,增一手市場交通的透明度和促進健康發展,集團將就宣傳物業加強與發展商合作,依例加強核實資料和取得發展商確認。
RICS香港分會外事務及公共關注委員會會員兼地產代理專業協會會長關樂平歡迎新措施,表示代理日後須更小心不要在推售樓盤時「講大咗」,惟政府亦應相應規管發展商的行為。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指出,雖然新招對代理的監管有一定幫助,但未必能發揮顯著作用,要求地監局嚴格執行建議,並應加強其主動性,要求代理在銷售前把所有宣傳資料交由局方存檔。
另外,陳淑莊批評,目前政府對舊契物業發展商「冇王管」,認為政府須盡快立法規管一手銷售。
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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