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半 山 地 皮 維 持 設 高 限 | |||
事實上,修訂方案在公眾諮詢期內共收到逾七百份意見及申述,當中多家大型發展商以及地產建設商會均提出反對意見,而城規會委員昨日研究後,對大部分意見持不支持態度。最終只同意放寬有關嘉里中半山梅道三號項目,據了解,該項目現為二層高建築物包括一層車場加一層住宅,住宅地積比約為零點五七倍,原被限住宅地積比為零點五倍,而修訂後容許發展商在重建時可建至現建築物的住宅地積比,但維持最高二層限制,並將會修改大綱圖註釋。 對於太古以及嘉里等大型發展商以及地建會均反對在西半山設立二十七個高度級別,同時提出每個高限級別應以三十米作為分野,即一百四十米、一百七十米、二百米等。城規會委員昨日研究後,均同意規劃署的意見,認為由於中半山東南西北四方均各有獨特的山勢,詳細的高限級別將有助區分每個方位的位置狀況,故認為加入二十七個高限級別是有必要的;此外,由於眾反對意見均沒有提出充分的理據支持減低高度級別,故最終不獲有關方面的支持。 |
2008年10月3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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