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 星期一

細節未釐清 發展商「明哲保身」



細節未釐清 發展商「明哲保身」
2013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下稱新例)將於下周一(29日)正式生效,發展商僅餘最後的「黃金周」促銷新盤餘貨,惟發展商就新例仍有不少細節未清晰,故面對刑事及監禁的懲罰下,寧願「明哲保身」,令新盤出現銷售真空期。
涉及刑事 「寧願遲些賣」
「新例尚未釐清,點敢賣樓?」一家大型發展商高層說。根據新例,若果發展商(任何人士)牽涉發放失實陳述、虛假及誤導資訊的人士,包括協助、教唆或同意,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
正因為新例涉及刑事及監禁的懲罰,發展商均戰戰兢兢,絕不會掉以輕心,同時,定必要釐清新例,並確保符合所有條例,方可推出一手項目,否則「寧願遲些賣」。
當新例「死綫」愈臨近,發展商在更新樓盤過程中,才愈發現一些推售細節的問題,例如住宅項目內的商業部分,如何在售樓書內演繹?物業之平面圖要多詳細,是否有需要列出各層會所之用途?甚至「銷售地點」可否在「coffee shop」等(見表),一連串的問題仍有待釐清。
銷監局未回覆 進度受阻
然而,發展商多番就一些推行的細節,要求政府當局釐清,仍未能獲得答案,就如地產建設商會上周與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會晤後,向局方提出一些落實推行的細節問題,並提出折衷方法,如簡化賣方的附屬公司高級職員等的買樓申報程序。
惟現距新例生效只有一周,仍未獲有關當局回覆,令發展商無所適從,因而拖慢發展商過渡銷售新盤。
有關當局實應正視發展商的疑慮,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向發展商解答一些銷售的細節,以免令一手樓銷售真空期延長,最終出現樓宇供應滯後,甚至一手樓短暫供應失調,與政府藉增加供應相違背的情況。
撰文: 馮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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